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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LI 202502401
⚙ CLASS 经营活动

KBLI 02401 森林环境服务

Jasa Lingkungan Hutan

📄 业务描述

本组包括利用森林环境服务/条件的活动,从利用生态系统潜力(如养护和保护功能)的形式利用环境条件开始,利用森林环境服务(水、空气)、气候条件、自然现象、独特物种和独特物种。这项活动可以在天然林、半天然林或人工林中进行。

🗂️ 经营范围与合规要求17 个领域

点击展开每个经营领域,查看各企业规模下的风险等级、营业许可、主管机关、申请要求与经营义务。

1. 狩猎公园业务(包括提供支持狩猎旅游的设施和提供狩猎活动服务)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ngusahaan taman buru (meliputi penyediaan sarana untuk menunjang wisata berburu dan penyediaan pelayanan kegiatan berburu)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确认的授予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分钟数,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到两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活动区域地图和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由申请人签署、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检查并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监批准的布鲁公园商业计划
  5. 符合法定规定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准备五(五)份年度工作计划和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狩猎公园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狩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3. 自获得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开展实际活动
  4. 根据批准的工作计划提供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和基础设施
  5. 根据他们管理的业务活动类型聘用专家
  6. 让布鲁公园周围的社区参与其商业活动
  7.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过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报告布鲁公园的业务活动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布鲁公园业务成果缴纳征费
  9. 修复因商业活动造成的损害
  10. 确保游客安全和秩序
  11. 帮助保护布鲁公园及其动物的功能
  12. 为履行狩猎利益而对被猎杀的动物进行圈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13. 监测和控制动物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存在,并向主管当局报告
  14. 方便林业人员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15. 在最长五(五)年内实现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开发
  16. 在不迟于八(八)年内缴纳布鲁公园企业的税款
  17. 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颁发的同一年缴纳布鲁公园商业业绩征费。
  18. 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进入狩猎公园的通行证,该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
  19. 根据环境林业部长制定的布鲁公园标准,实现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20.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21.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22.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确认的授予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分钟数,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到两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活动区域地图和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由申请人签署、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检查并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监批准的布鲁公园商业计划
  5. 符合法定规定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准备五(五)份年度工作计划和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狩猎公园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狩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3. 自获得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开展实际活动
  4. 根据批准的工作计划提供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和基础设施
  5. 根据他们管理的业务活动类型聘用专家
  6. 让布鲁公园周围的社区参与其商业活动
  7.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过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报告布鲁公园的业务活动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布鲁公园业务成果缴纳征费
  9. 修复因商业活动造成的损害
  10. 确保游客安全和秩序
  11. 帮助保护布鲁公园及其动物的功能
  12. 为履行狩猎利益而对被猎杀的动物进行圈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13. 监测和控制动物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存在,并向主管当局报告
  14. 方便林业人员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15. 在最长五(五)年内实现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开发
  16. 在不迟于八(八)年内缴纳布鲁公园企业的税款
  17. 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颁发的同一年缴纳布鲁公园商业业绩征费。
  18. 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进入狩猎公园的通行证,该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
  19. 根据环境林业部长制定的布鲁公园标准,实现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20.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21.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22.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确认的授予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分钟数,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到两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活动区域地图和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由申请人签署、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检查并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监批准的布鲁公园商业计划
  5. 符合法定规定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自获得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开展实际活动
  2. 根据批准的工作计划提供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和基础设施
  3. 根据他们管理的业务活动类型聘用专家
  4. 让布鲁公园周围的社区参与其商业活动
  5. 准备五(五)份年度工作计划和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6. 不迟于狩猎公园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狩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7.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过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报告布鲁公园的业务活动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布鲁公园业务成果缴纳征费
  9. 修复因商业活动造成的损害
  10. 确保游客安全和秩序
  11. 帮助保护布鲁公园及其动物的功能
  12. 为履行狩猎利益而对被猎杀的动物进行圈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13. 监测和控制动物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存在,并向主管当局报告
  14. 方便林业人员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15. 在最长五(五)年内实现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开发
  16. 在不迟于八(八)年内缴纳布鲁公园企业的税款
  17. 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颁发的同一年缴纳布鲁公园商业业绩征费。
  18. 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进入狩猎公园的通行证,该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
  19. 根据环境林业部长制定的布鲁公园标准,实现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20.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21.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22.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1.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活动区域地图和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2. 由申请人签署、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检查并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监批准的布鲁公园商业计划
  3.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4.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确认的授予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分钟数,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到两万五千)
  5. 符合法定规定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准备五(五)份年度工作计划和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狩猎公园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狩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3. 自获得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开展实际活动
  4. 根据批准的工作计划提供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和基础设施
  5. 根据他们管理的业务活动类型聘用专家
  6. 让布鲁公园周围的社区参与其商业活动
  7.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过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报告布鲁公园的业务活动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布鲁公园业务成果缴纳征费
  9. 修复因商业活动造成的损害
  10. 确保游客安全和秩序
  11. 帮助保护布鲁公园及其动物的功能
  12. 为履行狩猎利益而对被猎杀的动物进行圈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13. 监测和控制动物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存在,并向主管当局报告
  14. 方便林业人员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15. 在最长五(五)年内实现支持狩猎旅游业的设施开发
  16. 在不迟于八(八)年内缴纳布鲁公园企业的税款
  17. 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布鲁公园商业许可证延期颁发的同一年缴纳布鲁公园商业业绩征费。
  18. 布鲁公园营业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进入狩猎公园的通行证,该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批准
  19. 根据环境林业部长制定的布鲁公园标准,实现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20.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21.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22.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2. 在保护区提供水能源环境服务林业部3 规模档
印尼文:Penyediaan Jasa Lingkungan Energi Air Pada Kawasan Konservasi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进行监督评价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进行监督评价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能源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将产生的电力容量;将使用电力的家庭户主数量;将要建设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3. 在保护区提供水环境服务林业部3 规模档
印尼文:Penyediaan Jasa Lingkungan Air Pada Kawasan Konservasi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4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进行监督评价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进行监督评价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4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1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省级/跨区/市级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布鲁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1.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2.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3.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的推荐;
  4. 水环境服务提供活动计划包括(待利用的排放量;将利用或受益的户主人数;拟建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拟建地点;以及发展资金来源。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2)
  1.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3.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5.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6.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7.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8.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9.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10.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11.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12. 提交经技术执行单位(UPT)负责人或省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或县/市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人根据权限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13. 不迟于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开展实地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
  14. 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15. 向根据职权管理 Tahura 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6. 确保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不会对保护区及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17. 恢复因提供水环境服务的活动造成的损害;
  18.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19.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管提供便利
  20. 开展水资源节约活动;
  21. 在许可区域实施安全保卫。
  22. 达到保护区水环境服务提供标准。
4. 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和大森林公园提供自然旅游服务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nyediaan jasa wisata alam pada suaka marga-satwa, taman nasional, taman wisata alam dan taman hutan raya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省级/跨区/市级大型森林公园省长
4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根据法定规定缴纳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费或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1. 保障该地区及其潜力的安全并保护游客
  2.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或垃圾管理
  3. 为使用政府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4. 每年 6 月和 12 月准备业务活动报告,并根据授权提交给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
  5. 依照法律规定对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经营成果缴纳税款
  6. 自颁发自然旅游服务营业执照后最长一(一)年内开展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活动
  7. 商业参与者和/或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都必须持有 KPA 和 KS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 1(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8.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省级/跨区/市级大型森林公园省长
3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根据法定规定缴纳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费或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1. 保障该地区及其潜力的安全并保护游客
  2.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或垃圾管理
  3. 为使用政府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4. 每年 6 月和 12 月准备业务活动报告,并根据授权提交给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
  5. 依照法律规定对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经营成果缴纳税款
  6. 自颁发自然旅游服务营业执照后最长一(一)年内开展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活动
  7. 商业参与者和/或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都必须持有 KPA 和 KS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 1(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8.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省级/跨区/市级大型森林公园省长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根据法定规定缴纳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费或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1. 保障该地区及其潜力的安全并保护游客
  2.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或垃圾管理
  3. 为使用政府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4. 每年 6 月和 12 月准备业务活动报告,并根据授权提交给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
  5. 依照法律规定对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经营成果缴纳税款
  6. 自颁发自然旅游服务营业执照后最长一(一)年内开展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活动
  7. 商业参与者和/或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都必须持有 KPA 和 KS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 1(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8.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野生动物保护区、国家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4省级/跨区/市级大型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根据法定规定缴纳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费或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营业执照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1. 保障该地区及其潜力的安全并保护游客
  2.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或垃圾管理
  3. 为使用政府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4. 每年 6 月和 12 月准备业务活动报告,并根据授权提交给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
  5. 依照法律规定对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经营成果缴纳税款
  6. 自颁发自然旅游服务营业执照后最长一(一)年内开展提供自然旅游服务的活动
  7. 商业参与者和/或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都必须持有 KPA 和 KS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 1(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8. 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5. 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园区、大森林公园利用区或区块的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业务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ngusahaan sarana jasa lingkungan wisata alam pada zona atau blok pemanfaatan di taman nasional, taman wisata alam, taman hutan raya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国家/跨省级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大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认可的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授予记录,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比二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商业活动区域地图以及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
  5.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和布局(场地规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城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并且是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根据法律规定缴纳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费用或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授权准备并提交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批准的 5 (五) 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执照》后一(一)年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自然旅游设施的开发
  3. 对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许可区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以及游客的安全进行安全保护
  4.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废物管理
  5. 恢复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活动造成的损害
  6. 允许任命的政府官员监督、指导、监测和评估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的商业许可活动
  7. 使用政府设施时维护国有资产
  8. 让自然保护和自然旅游领域的专家以及当地社区根据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开展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活动
  9.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或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自然旅游环境服务管理情况
  10.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PHUPSWA或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开发费
  11. 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五(五)年内实现旅游设施建设
  12.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 KP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3. 在 8(八)年内实现支付 PHUPSWA
  14.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当年缴纳PHUPSWA
  15. 根据部长制定的 KPA 标准,履行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16.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17.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8.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3国家/跨省级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大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认可的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授予记录,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比二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商业活动区域地图以及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
  5.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和布局(场地规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城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并且是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根据法律规定缴纳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费用或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废物管理
  2. 根据授权准备并提交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批准的 5 (五) 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 不迟于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执照》后一(一)年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自然旅游设施的开发
  4. 对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许可区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以及游客的安全进行安全保护
  5. 恢复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活动造成的损害
  6. 允许任命的政府官员监督、指导、监测和评估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的商业许可活动
  7. 使用政府设施时维护国有资产
  8. 让自然保护和自然旅游领域的专家以及当地社区根据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开展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活动
  9.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或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自然旅游环境服务管理情况
  10.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PHUPSWA或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开发费
  11. 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五(五)年内实现旅游设施建设
  12.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 KP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3. 在 8(八)年内实现支付 PHUPSWA
  14.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当年缴纳PHUPSWA
  15. 根据部长制定的 KPA 标准,履行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16.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17.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8.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跨省级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大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认可的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授予记录,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比二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商业活动区域地图以及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
  5.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和布局(场地规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城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并且是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根据法律规定缴纳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费用或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授权准备并提交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批准的 5 (五) 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执照》后一(一)年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自然旅游设施的开发
  3. 对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许可区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以及游客的安全进行安全保护
  4.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废物管理
  5. 恢复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活动造成的损害
  6. 允许任命的政府官员监督、指导、监测和评估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的商业许可活动
  7. 使用政府设施时维护国有资产
  8. 让自然保护和自然旅游领域的专家以及当地社区根据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开展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活动
  9.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或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自然旅游环境服务管理情况
  10.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PHUPSWA或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开发费
  11. 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五(五)年内实现旅游设施建设
  12.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 KP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3. 在 8(八)年内实现支付 PHUPSWA
  14.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当年缴纳PHUPSWA
  15. 根据部长制定的 KPA 标准,履行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16.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17.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8.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0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国家/跨省级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大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4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由申请人和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人员签署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认可的边界标记和边界标记地图的授予记录,其比例至少为 1:25,000(一比二万五千)
  3. 比例至少为 1:25000(二万五千分之一)的拟议商业活动区域地图以及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数据
  4. 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
  5.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和布局(场地规划)由申请人签署并经局长(TN 和 TWA)或省级服务主管(塔胡拉省)、县/城市服务主管(塔胡拉县/市)根据授权批准,并且是自然旅游设施商业计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根据法律规定缴纳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费用或征费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授权准备并提交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批准的 5 (五) 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不迟于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执照》后一(一)年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实现自然旅游设施的开发
  3. 对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营业许可区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以及游客的安全进行安全保护
  4. 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包括废物和废物管理
  5. 恢复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商业许可活动造成的损害
  6. 允许任命的政府官员监督、指导、监测和评估自然旅游环境服务设施的商业许可活动
  7. 使用政府设施时维护国有资产
  8. 让自然保护和自然旅游领域的专家以及当地社区根据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开展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活动
  9. 以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经公共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形式,定期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或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自然旅游环境服务管理情况
  10.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PHUPSWA或自然旅游环境服务开发费
  11. 按照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五(五)年内实现旅游设施建设
  12.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持有者、所有员工和运营车辆必须持有 KPA 入境通行证,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3. 在 8(八)年内实现支付 PHUPSWA
  14. 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持有者有义务在颁发自然旅游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证延期的当年缴纳PHUPSWA
  15. 根据部长制定的 KPA 标准,履行基础设施的运营可行性
  16. 制定实施活动的操作标准
  17.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8. 化解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矛盾
6. 利用小水电水能环境服务(1â10兆瓦(MW))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energi air minihidro (1 – 10 mw)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7. 利用微型水力水能环境服务(<1 兆瓦(MW))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energi air mikrohidro (<1 mw)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基础设施物理设计
  4. 拟建业务区域地图,比例至少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的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水能源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2. 修复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能环保服务业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一(一)年内开展该领域的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能源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证》后三(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省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和电力生产借方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电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或校准证书证明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8. 利用排放量超过75升/秒的水团进行经营活动的大规模/类别水环境服务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ir skala/ kategori besar untuk kegiatan usaha memanfaatkan massa air dengan penggunaan debit lebih dari 75 liter/detik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9. 利用排放量超过30升/秒~75升/秒的水团进行经营活动的中型/类别水环境服务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ir skala/ kategori Menengah untuk kegiatan usaha pemanfaatan massa air dengan penggunaan debit lebih dari 30 liter/detik – 75 liter/detik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10. 利用流量10升/秒~30升/秒的水团进行商业活动的小规模/小类水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ir skala/ kategori kecil untuk kegiatan usaha pemanfaatan massa air dengan penggunaan debit 10 liter/detik – 30 liter per detik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11. 利用排放量小于10升/秒的水团进行商业活动的小规模/小类水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ir skala/ kategori mikro untuk kegiatan usaha pemanfaatan massa air dengan penggunaan debit kurang dari 10 liter/detik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3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4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2.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3.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4.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5.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6.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7.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8. 开展社区赋权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跨区/城市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型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2. 划界纪要及划界图
  3. 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物理设计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最小比例为 1:10000(万分之一)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水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获得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批准
  6. 根据法规规定缴纳水环境服务业务许可费或报酬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7)
  1. 确保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不会对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或狩猎公园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2. 恢复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造成的损害
  3. 保持环境清洁并保护自然
  4.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工作提供便利
  5. 在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布鲁公园地区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
  6. 开展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领域安全保卫工作
  7. 开展社区赋权
  8. 提交与水环境服务利用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9. 营业执照颁发后不晚于六(六)个月内开展现场活动
  10. 不迟于颁发《水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证》后二(三)年内开展主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11.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县/市或省服务部门负责人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12. 根据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或省或县/市服务主管提交年度活动实施结果报告
  13. 根据其权限,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或县/市部门负责人提交季度用水排放报告
  1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或报应
  15. 至少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安装水表,并定期进行校准,并附上授权机构的报告证明或校准证书
  16. 维护已安装在场地上的边界标志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或狩猎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根据当局批准
12. 国家公园区、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panas bumi tahap eksploitasi dan pemanfaatan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wisata alam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6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8)
  1.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务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转让/地热业务授权书/联合经营合同/能源/蒸汽购买合同副本
  2.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7. 可行性研究结果和勘探结果报告
  8. 开发利用阶段使用地热环境服务的营业执照费形式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护原则,组织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准备并提交一份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商业计划,该计划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每隔一秒以及随后的五(五)年批准一次
  3. 编制并提交经技术总监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详细阐述
  4. 以定期征费的形式缴纳 非税国家收入(PNBP)。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经营活动区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进行审批。
  5. 与商业活动区域内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区域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的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维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执照有效期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9. 实施阿姆达尔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10.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11.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2.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3. 对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修复,无需等待经营许可期限结束
  14.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商业活动区周围社区的能力 b.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5.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6.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区域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8. 保留用于开采和利用活动的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6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2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8)
  1.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务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转让/地热业务授权书/联合经营合同/能源/蒸汽购买合同副本
  2.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7. 可行性研究结果和勘探结果报告
  8. 开发利用阶段使用地热环境服务的营业执照费形式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护原则,组织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准备并提交一份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商业计划,该计划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每隔一秒以及随后的五(五)年批准一次
  3. 编制并提交经技术总监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详细阐述
  4. 以定期征费的形式缴纳 非税国家收入(PNBP)。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经营活动区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进行审批。
  5. 与商业活动区域内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区域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的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维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执照有效期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9. 实施阿姆达尔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10.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11.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2.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3. 对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修复,无需等待经营许可期限结束
  14.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商业活动区周围社区的能力 b.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5.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6.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区域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8. 保留用于开采和利用活动的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6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8)
  1.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务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转让/地热业务授权书/联合经营合同/能源/蒸汽购买合同副本
  2.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7. 可行性研究结果和勘探结果报告
  8. 开发利用阶段使用地热环境服务的营业执照费形式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护原则,组织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准备并提交一份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商业计划,该计划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每隔一秒以及随后的五(五)年批准一次
  3. 编制并提交经技术总监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详细阐述
  4. 以定期征费的形式缴纳 非税国家收入(PNBP)。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经营活动区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进行审批。
  5. 与商业活动区域内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区域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的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维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执照有效期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9. 实施阿姆达尔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10.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11.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2.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3. 对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修复,无需等待经营许可期限结束
  14.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商业活动区周围社区的能力 b.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5.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6.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区域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8. 保留用于开采和利用活动的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6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8)
  1.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务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转让/地热业务授权书/联合经营合同/能源/蒸汽购买合同副本
  2. 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
  7. 可行性研究结果和勘探结果报告
  8. 开发利用阶段使用地热环境服务的营业执照费形式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护原则,组织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准备并提交一份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商业计划,该计划由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总干事每隔一秒以及随后的五(五)年批准一次
  3. 编制并提交经技术总监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详细阐述
  4. 以定期征费的形式缴纳 非税国家收入(PNBP)。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经营活动区开发利用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经营许可进行审批。
  5. 与商业活动区域内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 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区域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的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维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执照有效期
  8.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9. 实施阿姆达尔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10.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11.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2.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3. 对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修复,无需等待经营许可期限结束
  14.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商业活动区周围社区的能力 b.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5.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开发利用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6.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7.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区域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8. 保留用于开采和利用活动的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3. 国家公园地区、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勘探阶段的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panas bumi tahap eksplorasi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wisata alam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1. 申请人名下主管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府事务的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任务/初步勘察和勘探任务/勘探任务/地热业务授权/联合经营合同副本
  2. 获得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的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议勘探活动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勘探活动规划
  7. 在勘探阶段尝试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以许可证费的形式提供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6)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的保护原则,开展勘探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编制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地热环境服务勘探活动计划的年度细化
  3. 与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4.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将砍伐的树木按照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为本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许可证有效期。
  5. 按照法定规定,在不再使用的勘探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维护直至五(五)年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执行环境审批和环境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0.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1. 对勘查活动区域存在不再使用或未继续开发利用阶段的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12.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勘探活动区周围社区的权能 b.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3.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勘探阶段利用地热环境服务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4.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6. 维护勘探活动产生的资产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1. 申请人名下主管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府事务的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任务/初步勘察和勘探任务/勘探任务/地热业务授权/联合经营合同副本
  2. 获得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的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议勘探活动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勘探活动规划
  7. 在勘探阶段尝试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以许可证费的形式提供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6)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的保护原则,开展勘探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编制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地热环境服务勘探活动计划的年度细化
  3. 与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4.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将砍伐的树木按照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为本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许可证有效期。
  5. 按照法定规定,在不再使用的勘探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维护直至五(五)年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执行环境审批和环境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0.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1. 对勘查活动区域存在不再使用或未继续开发利用阶段的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12.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勘探活动区周围社区的权能 b.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3.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勘探阶段利用地热环境服务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4.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6. 维护勘探活动产生的资产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1. 申请人名下主管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府事务的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任务/初步勘察和勘探任务/勘探任务/地热业务授权/联合经营合同副本
  2. 获得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的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议勘探活动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勘探活动规划
  7. 在勘探阶段尝试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以许可证费的形式提供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6)
  1.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2.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的保护原则,开展勘探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3. 编制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地热环境服务勘探活动计划的年度细化
  4. 与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5.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将砍伐的树木按照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为本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许可证有效期。
  6. 按照法定规定,在不再使用的勘探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维护直至五(五)年
  7.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8. 执行环境审批和环境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9.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10.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1. 对勘查活动区域存在不再使用或未继续开发利用阶段的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12.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勘探活动区周围社区的权能 b.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3.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勘探阶段利用地热环境服务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4.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6. 维护勘探活动产生的资产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全部(不限)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1. 申请人名下主管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政府事务的部长颁发的地热许可证/地热业务任务/初步勘察和勘探任务/勘探任务/地热业务授权/联合经营合同副本
  2. 获得投资部长/投资部(BKPM) 负责人以及环境和林业部长的原则批准
  3. 区域边界标记记录
  4. 拟议勘探活动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遥感影像图
  6. 地热环境服务利用勘探活动规划
  7. 在勘探阶段尝试利用地热环境服务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以许可证费的形式提供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6)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地质、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的保护原则,开展勘探阶段地热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编制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地热环境服务勘探活动计划的年度细化
  3. 与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4. 请勿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将砍伐的树木按照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为本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持至树龄五(五)年和/或营业许可证有效期。
  5. 按照法定规定,在不再使用的勘探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维护直至五(五)年
  6. 以有说服力的方式解决社会或保有权冲突
  7. 执行环境审批和环境文件中包含的规定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和专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区恢复相关活动
  10. 支持区域利益相关者参与区域管理
  11. 对勘查活动区域存在不再使用或未继续开发利用阶段的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12. 分配足够的预算来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义务,包括以下活动:增强勘探活动区周围社区的权能 b.勘探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 c.保护生物多样性 D.废物管理和 e.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
  13. 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部长报告勘探阶段利用地热环境服务业务许可的实施情况
  14. 与当地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或 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批准
  16. 维护勘探活动产生的资产
14. 国家公园区、大森林公园和自然旅游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探索阶段的风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ngin Tahap Eksplorasi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Wisata Alam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15. 国家公园区、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利用阶段的风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Angin Tahap Pemanfaatan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Wisata Alam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要求提供拟议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上带照片的数字地图副本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风能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形式为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根据授权,在利用期内每秒钟及随后的五(五)年制定并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级服务主管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城市服务主管制定并提交一份《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
  3. 编制并提交由负责林业的技术总监、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开发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以风环境服务利用阶段营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费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与负责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当地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至五(五)岁和/或营业执照到期;
  7. 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要求提供拟议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上带照片的数字地图副本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风能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形式为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根据授权,在利用期内每秒钟及随后的五(五)年制定并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级服务主管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城市服务主管制定并提交一份《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
  3. 编制并提交由负责林业的技术总监、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开发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以风环境服务利用阶段营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费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与负责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当地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至五(五)岁和/或营业执照到期;
  7. 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要求提供拟议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上带照片的数字地图副本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风能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形式为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根据授权,在利用期内每秒钟及随后的五(五)年制定并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级服务主管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城市服务主管制定并提交一份《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
  3. 编制并提交由负责林业的技术总监、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开发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以风环境服务利用阶段营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费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与负责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当地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至五(五)岁和/或营业执照到期;
  7. 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符合法律规定的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要求提供拟议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上带照片的数字地图副本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风能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形式为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利用风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费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根据授权,在利用期内每秒钟及随后的五(五)年制定并向 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总局(KSDAE) 局长、省级服务主管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城市服务主管制定并提交一份《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
  3. 编制并提交由负责林业的技术总监、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批准的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开发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以风环境服务利用阶段营业许可费或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费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与负责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当地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将当地或特有树苗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至五(五)岁和/或营业执照到期;
  7. 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岁;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许可证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16. 国家公园区、自然旅游园区、大森林公园、狩猎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碳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Karbon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Wisata Alam,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Buru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布鲁公园使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环保批文及环保批文;
  3. 授予区域界线和界线图的会议纪要;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碳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RP - PJL Karbon)
  6. 以捐款或征费形式提供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用于使用碳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PL以及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原则,开展碳PJL;
  2. 准备并注册 DRAM 或 DPP,最长要求为获得 营业许可(PB) -PJL Carbon 后 6(六)个月;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或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4. 按照有关林业部门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法规规定缴纳第二年及以后的缴款;
  5. 根据 Carbon PJL 业务领域的权限,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摄政/城市服务一起开展保护和保障 Carbon PJL 业务领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的活动;
  6.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7. 为保护活动和社区赋权分配预算;
  8. 根据授权向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提交有关 营业许可(PB) - PJL Carbon 活动实施情况的年度报告;
  9. 每隔一秒及随后的五 (五) 年准备并提交 RP - PJL Carbon,并在前一个 5 (五) 年计划结束前不迟于 6 (六) 个月内做出规定;
  10.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 RP -PJL Carbon 的年度详细阐述;
  11. 提交与 PJL Carbon 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12. 提交独立验证机构提供的 DRAM 或 DPP 验证报告副本;
  13. 提交独立核查机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核查结果报告副本;
  14. 自交易进行之日起最多 14(十四)天内,根据授权向总干事、省服务负责人或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提交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批准的碳交易交易报告;
  15. 拥有进入 TN、TWA、TB 和 Tahura 的通行证,包括适用于雇员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 1(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当地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按照当局批准;
  16.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
  17.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提供便利;和
  18. 根据法规的规定获得部长的建议或批准发行碳单位。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3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布鲁公园使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环保批文及环保批文;
  3. 授予区域界线和界线图的会议纪要;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碳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RP - PJL Karbon)
  6. 以捐款或征费形式提供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用于使用碳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PL以及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原则,开展碳PJL;
  2. 准备并注册 DRAM 或 DPP,最长要求为获得 营业许可(PB) -PJL Carbon 后 6(六)个月;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或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4. 按照有关林业部门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法规规定缴纳第二年及以后的缴款;
  5. 根据 Carbon PJL 业务领域的权限,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摄政/城市服务一起开展保护和保障 Carbon PJL 业务领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的活动;
  6.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7. 为保护活动和社区赋权分配预算;
  8. 根据授权向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提交有关 营业许可(PB) - PJL Carbon 活动实施情况的年度报告;
  9. 每隔一秒及随后的五 (五) 年准备并提交 RP - PJL Carbon,并在前一个 5 (五) 年计划结束前不迟于 6 (六) 个月内做出规定;
  10.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 RP -PJL Carbon 的年度详细阐述;
  11. 提交与 PJL Carbon 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12. 提交独立验证机构提供的 DRAM 或 DPP 验证报告副本;
  13. 提交独立核查机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核查结果报告副本;
  14. 自交易进行之日起最多 14(十四)天内,根据授权向总干事、省服务负责人或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提交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批准的碳交易交易报告;
  15. 拥有进入 TN、TWA、TB 和 Tahura 的通行证,包括适用于雇员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 1(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当地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按照当局批准;
  16.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
  17.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提供便利;和
  18. 根据法规的规定获得部长的建议或批准发行碳单位。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布鲁公园使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环保批文及环保批文;
  3. 授予区域界线和界线图的会议纪要;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碳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RP - PJL Karbon)
  6. 以捐款或征费形式提供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用于使用碳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PL以及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原则,开展碳PJL;
  2. 准备并注册 DRAM 或 DPP,最长要求为获得 营业许可(PB) -PJL Carbon 后 6(六)个月;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或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4. 按照有关林业部门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法规规定缴纳第二年及以后的缴款;
  5. 根据 Carbon PJL 业务领域的权限,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摄政/城市服务一起开展保护和保障 Carbon PJL 业务领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的活动;
  6.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7. 为保护活动和社区赋权分配预算;
  8. 根据授权向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提交有关 营业许可(PB) - PJL Carbon 活动实施情况的年度报告;
  9. 每隔一秒及随后的五 (五) 年准备并提交 RP - PJL Carbon,并在前一个 5 (五) 年计划结束前不迟于 6 (六) 个月内做出规定;
  10.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 RP -PJL Carbon 的年度详细阐述;
  11. 提交与 PJL Carbon 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12. 提交独立验证机构提供的 DRAM 或 DPP 验证报告副本;
  13. 提交独立核查机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核查结果报告副本;
  14. 自交易进行之日起最多 14(十四)天内,根据授权向总干事、省服务负责人或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提交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批准的碳交易交易报告;
  15. 拥有进入 TN、TWA、TB 和 Tahura 的通行证,包括适用于雇员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 1(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当地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按照当局批准;
  16.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
  17.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提供便利;和
  18. 根据法规的规定获得部长的建议或批准发行碳单位。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4外商投资(PMA)部长/机构负责人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6)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布鲁公园使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环保批文及环保批文;
  3. 授予区域界线和界线图的会议纪要;
  4. 拟议业务区域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数据;
  5. 碳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文件(RP - PJL Karbon)
  6. 以捐款或征费形式提供的 非税国家收入(PNBP) 付款证明,用于使用碳环境服务的商业许可。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PL以及生物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原则,开展碳PJL;
  2. 准备并注册 DRAM 或 DPP,最长要求为获得 营业许可(PB) -PJL Carbon 后 6(六)个月;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或营业许可(PB) - PJL碳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4. 按照有关林业部门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法规规定缴纳第二年及以后的缴款;
  5. 根据 Carbon PJL 业务领域的权限,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摄政/城市服务一起开展保护和保障 Carbon PJL 业务领域内的区域及其潜力的活动;
  6.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7. 为保护活动和社区赋权分配预算;
  8. 根据授权向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提交有关 营业许可(PB) - PJL Carbon 活动实施情况的年度报告;
  9. 每隔一秒及随后的五 (五) 年准备并提交 RP - PJL Carbon,并在前一个 5 (五) 年计划结束前不迟于 6 (六) 个月内做出规定;
  10.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 RP -PJL Carbon 的年度详细阐述;
  11. 提交与 PJL Carbon 活动相关的空间和/或非空间数据;
  12. 提交独立验证机构提供的 DRAM 或 DPP 验证报告副本;
  13. 提交独立核查机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核查结果报告副本;
  14. 自交易进行之日起最多 14(十四)天内,根据授权向总干事、省服务负责人或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提交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批准的碳交易交易报告;
  15. 拥有进入 TN、TWA、TB 和 Tahura 的通行证,包括适用于雇员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 1(一)年,并经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当地摄政/城市服务负责人按照当局批准;
  16.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
  17. 为中央和地方领导开展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提供便利;和
  18. 根据法规的规定获得部长的建议或批准发行碳单位。
17. 国家公园区、大森林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利用区/利用区块自然保护区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林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manfaatan Jasa Lingkungan Panas Matahari pada Kawasan Pelestarian Alam pada Zona Pemanfaatan/ Blok Pemanfaatan di Kawasan Taman Nasional, Taman Hutan Raya, Dan Taman Wisata Alam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环境批准和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根据法律规定,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费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征费形式支付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每五(五)第二年及随后几年准备并提交一次利用太阳能热环境服务的业务计划;
  3.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根据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权力,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当地或特有树苗的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到五(五)岁和/或营业许可证到期;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年;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环境批准和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根据法律规定,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费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征费形式支付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每五(五)第二年及随后几年准备并提交一次利用太阳能热环境服务的业务计划;
  3.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根据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权力,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当地或特有树苗的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到五(五)岁和/或营业许可证到期;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年;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2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3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环境批准和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根据法律规定,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费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征费形式支付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每五(五)第二年及随后几年准备并提交一次利用太阳能热环境服务的业务计划;
  3.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根据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权力,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当地或特有树苗的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到五(五)岁和/或营业许可证到期;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年;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25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序号适用情形主管机关
1国家公园、自然旅游公园、国家/跨省大型森林公园部长/机构负责人
2摄政/城市规模的大森林公园县长/市长
3克罗斯摄政区/城市大森林公园省长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9)
  1. 投资和下游部长/投资部(BKPM) a.n. 负责人原则上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利用环境服务林业部长;
  2. IUPTL 副本;
  3. 环境批准和环境批准文件。
  4. 授予区域边界标记的会议记录和所请求的区域边界标记的地图;
  5. 拟建商业活动区地图并附有 shapefile 格式的数字地图;
  6. 过去一(一)年的分辨率至少为 5(五)米的遥感影像图,并附有数字副本;
  7. 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计划文件
  8. 可行性研究结果
  9. 根据法律规定,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费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征费形式支付 非税国家收入(PNBP) 的证明。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8)
  1. 根据《环境协议》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保护、生物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原则,在利用阶段开展风环境服务利用活动;
  2. 每五(五)第二年及随后几年准备并提交一次利用太阳能热环境服务的业务计划;
  3. 准备并提交年度活动计划,该计划是对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计划的年度阐述;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以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或太阳能热环境服务利用商业许可税的形式缴纳非税国家收入(PNBP);
  5. 根据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权力,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局或县/市服务局一起对该地区及其潜力进行保护和安全;
  6. 不砍伐树木,如果被迫砍伐树木,必须以当地或特有树苗的 1:100(一比一百)的比例替换砍伐的树木,种植在由 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负责林业的摄政/市服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权确定的地点,并保留到五(五)岁和/或营业许可证到期;
  7.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再使用的经营活动区域进行种植和养护直至五(五)年;
  8. 为使用国有基础设施的营业执照持有者维护国有资产;
  9. 拥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并使用专家;
  10. 支持地区利益相关者参与地区管理和其他自然保护活动;
  11. 对不再使用的商业活动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无需等待商业许可期限结束;
  12. 为以下活动分配预算:<br> <ol type="a"> <li>商业活动区周围的社区赋权;</li> <li>商业活动区及其周围的保护和安全;</li> <li>生物多样性保护;</li> <li>废物管理;以及和</li> <li>支持保护管理的其他活动;</li> </ol>
  13. 根据权力机构,以第一学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形式,定期向林业部长、州长或摄政/市长报告利用阶段风环境服务利用业务许可活动的实施情况,并抄送:<br> <ol type="a"> <li>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总干事; </li> <li>技术执行单位(UPT) 负责人、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 负责人、省服务负责人或县/市服务负责人根据职权负责林业;</li> </ol>
  14. 根据职权,与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协调、监测和评估;
  15. 拥有进入国家公园、大森林公园或自然旅游公园的通行证,包括员工和运营车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一)年,并由负责林业的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其权限授权;
  16. 执行环境协议中的规定
  17. 维护利用活动资产直至许可证到期;
  18. 维护已安装在现场的边界标志,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与 技术执行单位(UPT)、地方技术执行单位(UPTD)、负责林业的省级服务机构或县/市服务局协调,每五(五)年至少重新检查一次商业活动区的边界,以确保边界标志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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