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描述
本组包括使用专门设计用于运输某些类型货物的海船运输货物的活动,例如运输危险货物、危险和有毒废料、燃油、石油、加工产品、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以及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群。 该组包括 - 使用专门设计的海船在国内分配/分配气体、固体或液体形式的无碳燃料作为能量载体(氢、氨和其他化合物); - 与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群运输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 * 来自渔区的鱼的国内海上运输; * 港口之间鱼类的国内海上运输; - 支持渔业作业的国内海上运输; - 支持鱼类养殖作业的国内海上运输; - 海上运输租赁活动及其运营商。
🗂️ 经营范围与合规要求3 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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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组包括使用专门设计用于运输鱼类、捕鱼设备或捕鱼辅助工具的海船运输货物的企业海洋与渔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Kelompok ini mencakup usaha pengangkutan barang dengan menggunakan kapal laut yang dirancang secara khusus untuk mengangkut ikan, alat penangkapan ikan, atau alat bantu penangkapan ikan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低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Sertifikat Standar)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总吨位不超过 5(五)总吨; 2. 在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内作业,在相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远距离为 12(十二)海里,以便:渔业作业支援船或 b.在基地港口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4)
- 有一本渔船书
- 拥有航行批准
- 报告货鱼的类型和重量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有关渔船配备的规定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7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省长 |
| 3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 提交申请并附上:商业计划,其中包括: 1) 投资计划 2) 渔船采购计划 3) 运营计划 b.有关法人实体受益所有人的声明信 c.个人或法人单位负责人的诚信协议 d.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的近期彩色照片 e. f. 个人或法人负责人的签名样本加盖足够印章的声明,确认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提交的数据和信息的正确性,以及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渔业自然资源利用的国家非税收入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4)
- 实现鱼类运输船,不迟于两(两)年
- 拥有渔船许可证
- 为数据收集官员提供收集货鱼和货物数据的机会
- 提交业务活动报告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7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省长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3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 提交申请并附上:商业计划,其中包括: 1) 投资计划 2) 渔船采购计划 3) 运营计划 b.有关法人实体受益所有人的声明信 c.个人或法人单位负责人的诚信协议 d.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的近期彩色照片 e. f. 个人或法人负责人的签名样本加盖足够印章的声明,确认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提交的数据和信息的正确性,以及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渔业自然资源利用的国家非税收入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4)
- 拥有渔船许可证
- 实现鱼类运输船,不迟于两(两)年
- 为数据收集官员提供收集货鱼和货物数据的机会
- 提交业务活动报告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7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省长 |
| 3 | 1. 鱼类运输船或支持捕捞作业的轻型船舶超过 5(五)总吨至 30(三十)总吨(特别是对于亚齐省,鱼类运输船和支持捕捞作业的船舶的尺寸符合有关亚齐政府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 2. 在以下国家/地区运营: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从捕鱼区到基地港作业的鱼类运输船只的最大 12(十二)海里 b. 印尼渔业管理区(WPPNRI) 是指有关省份行政区域内最多 12(十二)海里的范围,适用于支持捕鱼作业的船只或 c.基地港之间作业的鱼类运输船舶所属省份的行政区域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
- 提交申请并附上:商业计划,其中包括: 1) 投资计划 2) 渔船采购计划 3) 运营计划 b.有关法人实体受益所有人的声明信 c.个人或法人单位负责人的诚信协议 d.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的近期彩色照片 e. f. 个人或法人负责人的签名样本加盖足够印章的声明,确认个人或法人实体负责人提交的数据和信息的正确性,以及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渔业自然资源利用的国家非税收入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4)
- 实现鱼类运输船,不迟于两(两)年
- 拥有渔船许可证
- 为数据收集官员提供收集货鱼和货物数据的机会
- 提交业务活动报告
2. 特殊货物运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交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Pengangkutan barang khusus sesuai ketentuan peraturan perundang-undangan.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18)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3)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4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18)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3)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4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18)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3)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4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18)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3)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3. 按照法律规定运输石油、天然气特殊货物交通部8 规模档
印尼文:Pengangkutan barang khusus untuk minyak dan gas bumi sesuai ketentuan peraturan perundang- undangan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7)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3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4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5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6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7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30)
- 根据企业识别号和空间利用活动合规性批准书或有关空间规划的微型或小型企业声明信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组织架构
- 可行性研究至少包含:<br><ol type="a"><li>公司简介;</li><li>业务宗旨和目标;</li><li>业务方案;</li><li>业务地点(住所);</li><li>市场和消费者及合作伙伴;</li><li>办公基础设施和营业场所设施;</li><li>使用本地和外国工人;</li><li>具体船舶数据以及位置/路线船舶运营情况;</li><li>运输船舶的类型、数量和容量;</li><li>经济分析(最低投资成本、运营成本、运输收入);</li><li>国内货物和服务部分的成就;</li><li>和</li><li>产品类型信息</li></ol>
- 船舶计量测量/测试仪器校准证书;
- 印章上的书面声明包括:<ol type="a"><li>有能力履行运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以及当地社区发展方面的职责;</li><li>愿意进行现场检查; </li><li>能够执行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事务主管部长的任命/指派,进行运输以满足国内燃料油需求。</li></ol>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船舶;
- 专为从事水路运输活动而设立且全部由印尼公民持有股份的商业实体可以与外国海上运输公司合作并组建合资企业。多数股份由专门为开展水运活动而设立的商业实体拥有的水运公司,必须拥有和经营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船舶,每艘船的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并由印度尼西亚公民船员组成;
- 第 7 条和第 8 条中提到的船舶必须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包括柴油、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太阳能、核能、涡轮机、喷水式发动机、风帆、地面翼 (WIG) 发动机以及水上飞机、自主和潜水艇发动机。
- 拥有:<br> <ol type="a"> <li>至少 1(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适航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至少有 1(一)艘驳船的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li> <li>驳船或自航式机动驳船(自航式集装箱驳船、自航式驳船、自航式起重驳船、自航式驳船或自航式油驳船),至少悬挂一(一)艘印度尼西亚国旗,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li> </ol>
- 拥有适合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证明:<br> <ol type="A"> <li>总船舶契约</li> <li>船舶国籍证书</li> <li>船舶测量证书</li> <li>有效船舶安全证书</li> <li>载重线证书</li> <li>防油污染证书</li> <li>安全管理证书(合规文件/DOC)</li> <li>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li> <li>船级社的船级证书</li> <li>认可的船级</li> </ol>
- 提交与受益人名单(受益所有权)相关的信息。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6)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不迟于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7)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3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4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5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6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7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30)
- 根据企业识别号和空间利用活动合规性批准书或有关空间规划的微型或小型企业声明信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组织架构
- 可行性研究至少包含:<br><ol type="a"><li>公司简介;</li><li>业务宗旨和目标;</li><li>业务方案;</li><li>业务地点(住所);</li><li>市场和消费者及合作伙伴;</li><li>办公基础设施和营业场所设施;</li><li>使用本地和外国工人;</li><li>具体船舶数据以及位置/路线船舶运营情况;</li><li>运输船舶的类型、数量和容量;</li><li>经济分析(最低投资成本、运营成本、运输收入);</li><li>国内货物和服务部分的成就;</li><li>和</li><li>产品类型信息</li></ol>
- 船舶计量测量/测试仪器校准证书;
- 印章上的书面声明包括:<ol type="a"><li>有能力履行运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以及当地社区发展方面的职责;</li><li>愿意进行现场检查; </li><li>能够执行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事务主管部长的任命/指派,进行运输以满足国内燃料油需求。</li></ol>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船舶;
- 专为从事水路运输活动而设立且全部由印尼公民持有股份的商业实体可以与外国海上运输公司合作并组建合资企业。多数股份由专门为开展水运活动而设立的商业实体拥有的水运公司,必须拥有和经营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船舶,每艘船的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并由印度尼西亚公民船员组成;
- 第 7 条和第 8 条中提到的船舶必须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包括柴油、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太阳能、核能、涡轮机、喷水式发动机、风帆、地面翼 (WIG) 发动机以及水上飞机、自主和潜水艇发动机。
- 拥有:<br> <ol type="a"> <li>至少 1(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适航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至少有 1(一)艘驳船的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li> <li>驳船或自航式机动驳船(自航式集装箱驳船、自航式驳船、自航式起重驳船、自航式驳船或自航式油驳船),至少悬挂一(一)艘印度尼西亚国旗,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li> </ol>
- 拥有适合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证明:<br> <ol type="A"> <li>总船舶契约</li> <li>船舶国籍证书</li> <li>船舶测量证书</li> <li>有效船舶安全证书</li> <li>载重线证书</li> <li>防油污染证书</li> <li>安全管理证书(合规文件/DOC)</li> <li>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li> <li>船级社的船级证书</li> <li>认可的船级</li> </ol>
- 提交与受益人名单(受益所有权)相关的信息。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6)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不迟于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7)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3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4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5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6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7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30)
- 根据企业识别号和空间利用活动合规性批准书或有关空间规划的微型或小型企业声明信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组织架构
- 可行性研究至少包含:<br><ol type="a"><li>公司简介;</li><li>业务宗旨和目标;</li><li>业务方案;</li><li>业务地点(住所);</li><li>市场和消费者及合作伙伴;</li><li>办公基础设施和营业场所设施;</li><li>使用本地和外国工人;</li><li>具体船舶数据以及位置/路线船舶运营情况;</li><li>运输船舶的类型、数量和容量;</li><li>经济分析(最低投资成本、运营成本、运输收入);</li><li>国内货物和服务部分的成就;</li><li>和</li><li>产品类型信息</li></ol>
- 船舶计量测量/测试仪器校准证书;
- 印章上的书面声明包括:<ol type="a"><li>有能力履行运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以及当地社区发展方面的职责;</li><li>愿意进行现场检查; </li><li>能够执行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事务主管部长的任命/指派,进行运输以满足国内燃料油需求。</li></ol>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船舶;
- 专为从事水路运输活动而设立且全部由印尼公民持有股份的商业实体可以与外国海上运输公司合作并组建合资企业。多数股份由专门为开展水运活动而设立的商业实体拥有的水运公司,必须拥有和经营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船舶,每艘船的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并由印度尼西亚公民船员组成;
- 第 7 条和第 8 条中提到的船舶必须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包括柴油、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太阳能、核能、涡轮机、喷水式发动机、风帆、地面翼 (WIG) 发动机以及水上飞机、自主和潜水艇发动机。
- 拥有:<br> <ol type="a"> <li>至少 1(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适航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至少有 1(一)艘驳船的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li> <li>驳船或自航式机动驳船(自航式集装箱驳船、自航式驳船、自航式起重驳船、自航式驳船或自航式油驳船),至少悬挂一(一)艘印度尼西亚国旗,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li> </ol>
- 拥有适合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证明:<br> <ol type="A"> <li>总船舶契约</li> <li>船舶国籍证书</li> <li>船舶测量证书</li> <li>有效船舶安全证书</li> <li>载重线证书</li> <li>防油污染证书</li> <li>安全管理证书(合规文件/DOC)</li> <li>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li> <li>船级社的船级证书</li> <li>认可的船级</li> </ol>
- 提交与受益人名单(受益所有权)相关的信息。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6)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不迟于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7)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4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5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6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7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30)
- 根据企业识别号和空间利用活动合规性批准书或有关空间规划的微型或小型企业声明信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组织架构
- 可行性研究至少包含:<br><ol type="a"><li>公司简介;</li><li>业务宗旨和目标;</li><li>业务方案;</li><li>业务地点(住所);</li><li>市场和消费者及合作伙伴;</li><li>办公基础设施和营业场所设施;</li><li>使用本地和外国工人;</li><li>具体船舶数据以及位置/路线船舶运营情况;</li><li>运输船舶的类型、数量和容量;</li><li>经济分析(最低投资成本、运营成本、运输收入);</li><li>国内货物和服务部分的成就;</li><li>和</li><li>产品类型信息</li></ol>
- 船舶计量测量/测试仪器校准证书;
- 印章上的书面声明包括:<ol type="a"><li>有能力履行运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以及当地社区发展方面的职责;</li><li>愿意进行现场检查; </li><li>能够执行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事务主管部长的任命/指派,进行运输以满足国内燃料油需求。</li></ol>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船舶;
- 专为从事水路运输活动而设立且全部由印尼公民持有股份的商业实体可以与外国海上运输公司合作并组建合资企业。多数股份由专门为开展水运活动而设立的商业实体拥有的水运公司,必须拥有和经营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船舶,每艘船的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并由印度尼西亚公民船员组成;
- 第 7 条和第 8 条中提到的船舶必须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包括柴油、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太阳能、核能、涡轮机、喷水式发动机、风帆、地面翼 (WIG) 发动机以及水上飞机、自主和潜水艇发动机。
- 拥有:<br> <ol type="a"> <li>至少 1(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适航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至少有 1(一)艘驳船的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li> <li>驳船或自航式机动驳船(自航式集装箱驳船、自航式驳船、自航式起重驳船、自航式驳船或自航式油驳船),至少悬挂一(一)艘印度尼西亚国旗,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li> </ol>
- 拥有适合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证明:<br> <ol type="A"> <li>总船舶契约</li> <li>船舶国籍证书</li> <li>船舶测量证书</li> <li>有效船舶安全证书</li> <li>载重线证书</li> <li>防油污染证书</li> <li>安全管理证书(合规文件/DOC)</li> <li>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li> <li>船级社的船级证书</li> <li>认可的船级</li> </ol>
- 提交与受益人名单(受益所有权)相关的信息。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管理、航海或商业运输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授权机构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五千总吨),并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
- 拥有至少 1(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并且至少有 1(一)艘驳船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拖船,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或
- 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且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驳船,其最小尺寸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第8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拥有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 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和 d.船员名单
- 根据授权机构出具的公司或合作社住所证明,占用营业场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赁
- 拥有至少一(一)名商业航运管理、航海或技术领域的文凭三级专家,由主管当局合法化的文凭副本和雇员任命书或工作协议/合同证明
- 有商业计划和船舶运营计划(商业计划)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尺寸至少为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
- 对于合资公司,他们拥有至少一(一)艘适航、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机动船,最小尺寸为总吨(GT) 50,000(五万总吨),由一名印度尼西亚船员驾驶,并提交有关受益人(受益所有权)名单的信息。
- 拥有: <ol type="1"><li>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拖船,至少有 1 (一) 艘驱动电机功率至少为 150(一百五十)马力 (tk) 的拖船,以及至少 1 (一) 艘至少 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总吨)的适航驳船</li><li>或者拥有一艘配备印度尼西亚国旗发动机且适航至少 1 的驳船(一)这个尺寸的单位。最小的是总吨(GT) 175(一百七十五)</li></ol>
- 第3点所指的机动驳船是指拥有自己的推进发动机的驳船
- 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且适航的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ol type="1"><li>总船舶契约</li><li>有效的船舶测量证书</li><li>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li><li>机动驳船船员名单</li></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6)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不迟于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 执行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规定
- 最迟自颁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三)个月内按照海上运输业务标准真实、持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或船东姓名、公司税务识别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发证官员报告
- 为进行海上工作实践的学员或未来军官提供优先住宿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和/或租用船舶以及运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向许可官员报告车队变更
- 每次开设海运公司分公司时都要向发证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这是船舶抵港和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船舶访问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公司资本所有权构成的发展情况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公司一般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数据、自有和/或包租船舶的运营活动数据、船舶代理活动数据以及公司财务业绩报告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内及国际间的跨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摄政区/城市区域内的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经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