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描述
本组包括旨在使用帆船、传统机动船和一定规模的机动帆船运输货物和/或动物的海上运输活动,包括海上运输租赁活动及其运营商。
🗂️ 经营范围与合规要求1 个领域
点击展开每个经营领域,查看各企业规模下的风险等级、营业许可、主管机关、申请要求与经营义务。
1. 全部(不限)交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Seluruh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3 | 区市内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 拥有基础航海管理或基础商业航运领域的专家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适航且完全由风力驱动的帆船
- 拥有一艘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传统机动帆船,船长可达 总吨(GT) 500,以风力为主推进力,电机为辅助推进力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摩托艇,尺寸为 总吨(GT) 7,最大为 总吨(GT) 174
- 拥有第 2、3 和 4 点中提到的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和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1)
- 经营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按照公共航运业务标准连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为所有自有船舶配备船舶规范,作为人民航运企业标准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和/或所有者姓名、公司税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或经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每次开设分支机构时都要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拥有和运营的车队的变化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一般公司数据、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数据以及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经营活动的数据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区市内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3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 拥有基础航海管理或基础商业航运领域的专家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适航且完全由风力驱动的帆船
- 拥有一艘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传统机动帆船,船长可达 总吨(GT) 500,以风力为主推进力,电机为辅助推进力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摩托艇,尺寸为 总吨(GT) 7,最大为 总吨(GT) 174
- 拥有第 2、3 和 4 点中提到的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和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1)
- 经营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按照公共航运业务标准连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为所有自有船舶配备船舶规范,作为人民航运企业标准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和/或所有者姓名、公司税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或经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每次开设分支机构时都要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拥有和运营的车队的变化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一般公司数据、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数据以及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经营活动的数据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区市内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3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4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 拥有基础航海管理或基础商业航运领域的专家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适航且完全由风力驱动的帆船
- 拥有一艘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传统机动帆船,船长可达 总吨(GT) 500,以风力为主推进力,电机为辅助推进力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摩托艇,尺寸为 总吨(GT) 7,最大为 总吨(GT) 174
- 拥有第 2、3 和 4 点中提到的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和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1)
- 经营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按照公共航运业务标准连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为所有自有船舶配备船舶规范,作为人民航运企业标准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和/或所有者姓名、公司税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或经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每次开设分支机构时都要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拥有和运营的车队的变化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一般公司数据、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数据以及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经营活动的数据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区市内跨口岸 | 县长/市长 |
| 3 | 省内各区市跨口岸 | 省长 |
| 4 | 跨省际、国际口岸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5)
- 拥有基础航海管理或基础商业航运领域的专家
- 拥有一艘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适航且完全由风力驱动的帆船
- 拥有一艘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适航传统机动帆船,船长可达 总吨(GT) 500,以风力为主推进力,电机为辅助推进力
- 拥有一艘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摩托艇,尺寸为 总吨(GT) 7,最大为 总吨(GT) 174
- 拥有第 2、3 和 4 点中提到的适航的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所有权必须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船舶的重大行为 B.有效的船舶计量证书和c.有效的船舶安全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11)
- 经营许可证颁发后六(六)个月内按照公共航运业务标准连续开展经营活动
- 遵守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
- 为所有自有船舶配备船舶规范,作为人民航运企业标准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如果主要董事姓名或负责人姓名和/或所有者姓名、公司税号、公司住所和船舶所有权状况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发生后 14(十四)天内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发证官员报告自有或经营船舶的所有数据
- 每次开设分支机构时都要向营业执照官员报告
- 向港口经营者提交船舶计划抵达和/或离开的通知以及船上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报告
- 向港口组织者提交船舶访问报告,该报告是船舶抵离港计划的实现
- 向发证官员报告船舶作业的实现情况(航行报告),这是报告的概括
- 向许可官员报告拥有和运营的车队的变化
- 向许可官员提交有关公司活动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一般公司数据、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数据以及拥有和/或经营的船舶的经营活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