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描述
本组包括\n- 装卸货物和行李的活动,无论使用何种运输方式;\n- 装卸船舶的活动;\n- 装卸货运火车车厢的活动。\n本组还包括\n- 操作员提供的起重和货物装卸设备,例如起重机和起重机;\n- 在工业场地转移货物,通常使用不适合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运输设备。\n。本组不包括工厂内基于合同或基础的物体运输或转移。关税,如果使用公共道路,请参见子类 4923;\n- 货运站及其配套设施的运营,请参见子类 5221、5222 和 5223。
🗂️ 经营范围与合规要求1 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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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部(不限)交通部4 规模档
印尼文:Seluruh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 拥有至少两(两)年营业场所/租金、办公设备、互联网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安全设备的所有权证明
- 拥有印度尼西亚公民专家,最低要求:主要港口:ANT 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b.收集港:ANT I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c.支线港口:ANT IV 和/或 SMA/SMK 或具有技能证书的同等人员。具有证书证明的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
- 拥有 1(一)名在航运领域至少有 1(一)年经验的操作人员,并具有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并有证书证明)
- 拥有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拥有经海运总监或总督根据颁发营业许可证的权限批准的业务管理体系
- 拥有设备,包括:a.叉车 C.托盘,D.船舶侧网 e.吊索f.绳网和g.丝网 设备数量和容量根据当地港口装卸活动进行调整
- 当地港口运营商根据当地港口运营的装卸公司数量和船舶到港次数提出的关于装卸业务供需平衡的建议信
- 开展业务开发/开设运营分支机构时,必须配备:任命每个营业地点的负责人; b.当地港口运营商的建议。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 按照装卸货物的业务标准持续开展作业活动
- 向当地港口经营者提交装卸活动计划报告和装卸执行人任命书
- 每六(六)个月向州长和当地港口管理员提交装卸活动报告
- 执行装卸货物业务标准规定的规定
- 仅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理货、收/发货、装卸活动的理货活动
- 每两(两)年更新一次营业执照数据
- 按规定每二(二)年更新一次质量管理体系或业务管理体系
- 遵守航运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省 | 省长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 拥有至少两(两)年营业场所/租金、办公设备、互联网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安全设备的所有权证明
- 拥有印度尼西亚公民专家,最低要求:主要港口:ANT 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b.收集港:ANT I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c.支线港口:ANT IV 和/或 SMA/SMK 或具有技能证书的同等人员。具有证书证明的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
- 拥有 1(一)名在航运领域至少有 1(一)年经验的操作人员,并具有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并有证书证明)
- 拥有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拥有经海运总监或总督根据颁发营业许可证的权限批准的业务管理体系
- 拥有设备,包括:a.叉车 C.托盘,D.船舶侧网 e.吊索f.绳网和g.丝网 设备数量和容量根据当地港口装卸活动进行调整
- 当地港口运营商根据当地港口运营的装卸公司数量和船舶到港次数提出的关于装卸业务供需平衡的建议信
- 开展业务开发/开设运营分支机构时,必须配备:任命每个营业地点的负责人; b.当地港口运营商的建议。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 按照装卸货物的业务标准持续开展作业活动
- 向当地港口经营者提交装卸活动计划报告和装卸执行人任命书
- 每六(六)个月向州长和当地港口管理员提交装卸活动报告
- 执行装卸货物业务标准规定的规定
- 仅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理货、收/发货、装卸活动的理货活动
- 每两(两)年更新一次营业执照数据
- 按规定每二(二)年更新一次质量管理体系或业务管理体系
- 遵守航运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 开展业务开发/开设运营分支机构时,必须配备:任命每个营业地点的负责人; b.当地港口运营商的建议。
- 拥有至少两(两)年营业场所/租金、办公设备、互联网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安全设备的所有权证明
- 拥有印度尼西亚公民专家,最低要求:主要港口:ANT 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b.收集港:ANT I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c.支线港口:ANT IV 和/或 SMA/SMK 或具有技能证书的同等人员。具有证书证明的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
- 拥有 1(一)名在航运领域至少有 1(一)年经验的操作人员,并具有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并有证书证明)
- 拥有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拥有经海运总监或总督根据颁发营业许可证的权限批准的业务管理体系
- 拥有设备,包括:a.叉车 C.托盘,D.船舶侧网 e.吊索f.绳网和g.丝网 设备数量和容量根据当地港口装卸活动进行调整
- 当地港口运营商根据当地港口运营的装卸公司数量和船舶到港次数提出的关于装卸业务供需平衡的建议信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 按照装卸货物的业务标准持续开展作业活动
- 向当地港口经营者提交装卸活动计划报告和装卸执行人任命书
- 每六(六)个月向州长和当地港口管理员提交装卸活动报告
- 执行装卸货物业务标准规定的规定
- 仅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理货、收/发货、装卸活动的理货活动
- 每两(两)年更新一次营业执照数据
- 按规定每二(二)年更新一次质量管理体系或业务管理体系
- 遵守航运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省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7)
- 拥有至少两(两)年营业场所/租金、办公设备、互联网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安全设备的所有权证明
- 拥有印度尼西亚公民专家,最低要求:主要港口:ANT 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b.收集港:ANT III 和/或 D.III 海运/运输 c.支线港口:ANT IV 和/或 SMA/SMK 或具有技能证书的同等人员。具有证书证明的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
- 拥有 1(一)名在航运领域至少有 1(一)年经验的操作人员,并具有装卸领域的能力和/或技能(并有证书证明)
- 拥有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拥有经海运总监或总督根据颁发营业许可证的权限批准的业务管理体系
- 拥有设备,包括:a.叉车 C.托盘,D.船舶侧网 e.吊索f.绳网和g.丝网 设备数量和容量根据当地港口装卸活动进行调整
- 当地港口运营商根据当地港口运营的装卸公司数量和船舶到港次数提出的关于装卸业务供需平衡的建议信
- 开展业务开发/开设运营分支机构时,必须配备:任命每个营业地点的负责人; b.当地港口运营商的建议。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8)
- 按照装卸货物的业务标准持续开展作业活动
- 向当地港口经营者提交装卸活动计划报告和装卸执行人任命书
- 每六(六)个月向州长和当地港口管理员提交装卸活动报告
- 执行装卸货物业务标准规定的规定
- 仅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理货、收/发货、装卸活动的理货活动
- 每两(两)年更新一次营业执照数据
- 按规定每二(二)年更新一次质量管理体系或业务管理体系
- 遵守航运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