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描述
本组包括使用基于电缆的基础设施(陆地和海上电缆)传输语音、数据、文本、音频和视频的运营、维护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活动,包括\n- 向客户(例如家庭/住宅和办公室)提供电缆接入或分配网络;\n- 提供连接区域间、岛屿间、国家之间(通过陆地电缆或海上电缆通信系统)、建筑物之间、电信中心之间、蜂窝塔之间、数据之间的电信网络中心或核心网络之间,既有接入点也有客户(家庭/住宅和办公室);\n- 将有线网络容量出租给其他电信网络运营商或电信服务提供商。\n该组不包括不进行设施运营的网络电缆安装活动,请参阅组 43212。
🗂️ 经营范围与合规要求9 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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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电信网络提供基本电话服务的许可证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nggaraan Jasa teleponi dasar melalui jaringan telekomunikasi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2. 国际固网运营商许可证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ggara jaringan tetap sambungan internasional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3. 长途直连固定网络运营商许可证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ggara jaringan tetap sambungan langsung jarak jauh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4. 基于电路交换的本地固定网络运营商的许可证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ggara jaringan tetap lokal berbasis circuit switched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5. 通过光纤介质进行基于分组交换的本地固定网络运营商的许可证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ggara jaringan tetap lokal berbasis packet switched melalui media fiber optik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6. 网络运营商的许可仍然通过光纤介质、海洋电缆通信系统关闭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Izin penyeleggara jaringan tetap tertutup melalui media fiber optik Sistem Komunikasi Kabel Laut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20)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 <p>声明:</p> <ol> <li>有能力实施网络运营规定;和</li> <li>提交有效且正确的数据。</li> </ol>
- 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使用外国卫星进行电信网络运营的锚定权;
- <p>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包含:</p> <ol> <li>符合请求实施的服务类型;</li> <li>待构建的系统配置和网络技术;</li> <li>图表、路线和网络地图;</li> <li>覆盖要建设的开发区域和服务(<em>推出计划</em>),承诺为期 5(五)年;</li> <li>五 (五) 年的服务绩效承诺;</li> <li>有关待建电信工具/设备、设施和/或基础设施的技术数据;</li> <li>设备所有权证明;</li> <li>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li> <li>与售前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和</li> <li><em>标准操作程序</em> (SOP),涉及网络<em>监控</em>、故障处理、<em>计费</em>和收款、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li> </ol>
- 电信网络运营使用无线电频谱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无线电频谱使用许可证;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和
- 对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政府事务的部门不承担非税收国家收入义务;
- 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参与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中指定。
- 具有主管金融部门政务的部门确认的纳税人身份;和
- 使用电信编号进行电信网络运营时,获得电信编号的确定;
- 在实施操作资格测试的基础上,获得操作合格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2)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 将电信网络运营的任何合作纳入书面协议;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其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网络运营商法人股权结构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的实现情况
- 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要求;
7. 全部(不限)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Seluruh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8. 特别适用于增强/虚拟现实技术工业部3 规模档
印尼文:Khusus untuk teknologi augmented/ virtual reality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中低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Sertifikat Standar)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工业地点位于相关县/城市 | 县长/市长 |
| 2 | 工业区位于省际之间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3 | 工业区位于区/市之间 | 省长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
- 拥有根据工业部门的法定规定每六(六)个月强制提交经过验证的工业数据的证明
- 拥有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SOP文件
- 拥有服务提供商人力资源能力培训证书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中低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Sertifikat Standar)
办理时限—
主管机关(Authority · 4)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工业区位于区/市之间 | 省长 |
| 2 | 工业地点位于相关县/城市 | 县长/市长 |
| 3 | 工业区位于省际之间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4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0)
该规模下无特定申请要求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
- 拥有服务提供商人力资源能力培训证书
- 拥有根据工业部门的法定规定每六(六)个月强制提交经过验证的工业数据的证明
- 拥有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SOP文件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标准证书(需验证)
办理时限7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3)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工业区位于省际之间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3 | 工业地点位于相关省份 | 省长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拥有组织结构文件,其中包含根据服务业务提供具有技术能力的人力资源
- 公司与有能力的工人之间有一份工作协议文件,以正式员工或合同工身份提供服务至少1年,最低员工人数:经理级2人,专业/主管级2人,技术/操作/员工级4人
- 有服务销售流程业务流程图文件
- 拥有以下形式的文件:a) 支持基础设施设备清单和 b) 支持基础设施设备照片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3)
- 拥有根据工业部门的法定规定每六(六)个月强制提交经过验证的工业数据的证明
- 拥有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SOP文件
- 拥有服务提供商人力资源能力培训证书
9. 全部(不限)通信与信息部4 规模档
印尼文:Seluruh
企业规模微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小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
企业规模大型企业高风险
土地面积不设限
营业许可NIB + 经营许可(Izin)
办理时限3 天
主管机关(Authority · 2)
| 序号 | 适用情形 | 主管机关 |
|---|---|---|
| 1 | 外商投资(PMA)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 2 | 全部(不限) | 部长/机构负责人 |
申请要求(Requirements · 4)
- 提交电信网络实施计划,其中包括:按照请求的服务类型实施 b.待建网络配置c.网络地图和/或网络路线 d.覆盖开发区域和将要建设的服务(推出计划),这是五(五)年的承诺 e. 5(五)年服务绩效承诺 f.有关将要建造的工具/设备、设施和/或电信基础设施的数据 g. h. 设备所有权证明与其他电信提供商的合作协议 i.售前、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联络中心 j.与网络监控、处理中断、计费和计费、用户/客户激活和停用以及用户/客户服务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 提交声明信:能够执行网络运营规定并传达有效和正确的数据 b.没有义务向管理通信和信息领域政府事务的部门缴纳非税国家收入 c.管理人员组成清单,以证明商业行为者的董事、管理层和/或法人实体未被指定在组织者的黑名单上
- 提交运营可行性测试申请
- 通过实施适合操作测试,获得适合操作证书
经营义务(Obligations · 20)
- 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要求并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和/或设备
- 尽可能优先使用国产电信工具和/或设备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电信基础技术规划中的技术规定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保障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确保和保护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电信设施和基础设施
- 保障互联互通,规定互联互通不得歧视,按照约定的服务水平提供互通服务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缴纳电信经营权费的义务
- 按照法规规定,按照电信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捐款(KPU/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
- 履行缴纳电信运营权费和普遍服务义务费/普遍服务义务(USO)义务后,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文件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电信网络的最低承诺
- 履行开发和/或提供全面网络的承诺
- 将提供电信网络的任何合作写入书面协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供电信网络的法人实体的股权结构规定
- 满足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 通过电信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联系页面在线公布各报告期服务质量标准实现情况
- 每年报告电信编号的使用情况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电信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 只要电信网络可用,就满足已满足订阅电信网络要求的潜在电信网络客户的每一项请求
- 如果电信网络运营商与外国商业实体合作,通过 SKKL 直接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国际电信传输设施,则获得 营业许可(PB) 经营支持许可(UMKU) 国际电信传输海洋电缆通信系统 (SKKL) 登陆权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电信运营义务